心理学,可以作为个体成长的唯一指导吗?我对此是怀疑的。
让我举个例子。一个优秀的学生,因为学业成绩不能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感到痛苦,他去心理咨询大概率会得到的建议是:不必对自己要求过高,而是允许一切发生,接受自己不那么优秀。而另外一个非常懒惰的学生因为同样的原因去咨询,得到的答案也大概会是相似的。这里我们假设“好成绩“意味着积极的生活态度,是一件值得付出精力并饶有收获的事情。此时差生如果并未患有严重的心理问题,或许对他更好的是一个强硬、直白、甚至批评式的主张进取的建议,一言以蔽之就是骂醒他(当然有这种可能)。然而,在心理学的领域知识和职业职责内,他大概率只能得到柔软的安抚。
总之,心理咨询(治疗)基于这样的一个方向:让你从现实的难题和自己的想法的激烈冲突当中和解。长久的、严重的内心冲突会损害身心,及时治疗症状当然是必要的。然而,和解或许不总是一个恰当的方法。在某些时候,心中的不满是改变现实的原动力,激烈地改造现实无论从现实收益还是长久的身心健康都是一项有益的策略。那么,是否使用心理学方法的判断的标准就是,想法是否已经造成身心的损害?
身心的损害并非是唯一的判断指标。心理咨询的方向,永远是将爱自我(强调自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大多数心理疾病的患者会出现自我评价偏低的问题,心理学的治疗方向是合乎经验的。但也并不缺乏过分自大、自私性格的患者(或普通人)存在,自爱的强化会让他更加自以为是,弱化反思以及接受他人建议的能力。在这一点上,并没有是否出现身心损害的差别。而心理学建议带来的不良反应是,他会在人际关系当中受挫,过分自大者甚至尤其缺少在受挫中修正认识的能力。
除此之外,类似积极心理学的思维方式,一旦过度则会导致盲目乐观和偏执。
让我们再深入一些,心理疾病的判断界限或许也没有像看起来的那么正确?几年前,当我第一次看到心理自测量表和心理诊断的时候,我发现判断心理疾病的指标是来自于患者和医生的主观评分,此时我就产生了疑虑。每个人的对自我情绪的描述风格不同,同样的难受程度,一些人可能将其描述为极度痛苦,和另一些人则认为是轻微程度。百年前,同性恋还被认为是一种精神疾病,如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此外,类似注意力障碍等症状究竟是否可以被视作神经多样性而不是疾病?在我看来,这些都需要更长时间的深入研究。
现在心理学的范畴其实非常广。过去的哲学、宗教学的思考在当今逐渐淡化了,很多内容实际上继承到心理学的标签之下。它是一门非常好的学问。将其视作众多法门中的一种,对症下药的去使用,才会更好的发挥作用吧。
最后修改于 2025-10-22